未來城市的居民:當人類不再是城市唯一的主人
AI 代理人、機器人、自動載具、數位分身與其他物種,正在成為城市中的行動者。未來城市必須重新定義居民、代理、責任與公共權利,同時避免不願數位化的人反而被排除在城市之外。
未來城市六問 03|居民
未來城市最深刻的變化,可能不是建築或交通,而是「誰算是居民」這個問題本身。
過去幾千年,城市幾乎都以人類為唯一主體來設計。
道路給人與人駕駛的車使用,法律以自然人與法人為單位,公共服務假設使用者有身體、有戶籍、有年齡,也能以人類方式表達需求。動物、植物與機器即使長期存在於城市裡,通常仍被視為財產、景觀、設備或管理對象。
但這個前提正在鬆動。
未來的城市中,AI 代理人可能代表個人與機構進行交易;服務型機器人會在街道、醫院與家庭中行動;自動駕駛載具會自行判斷路線;數位分身可能長期替人工作與溝通;感測系統會代表河流、樹木或生態區域發出警報。
它們未必都是法律意義上的「人」,卻都可能成為城市中的行動者。
因此,我想問的是:當城市裡不再只有人類能夠感知、決策與行動,我們要如何重新定義居民?
能在城市裡行動,不等於應該擁有人的權利
討論 AI 與機器人的城市地位時,很容易立刻跳到「它們是否應該有人權」。
我認為這個問題還太快。
在談人格與權利以前,城市首先要處理的是更具體的關係:機器人能否使用人行道?自動載具與行人發生衝突時,誰優先?AI 代理人能否替主人簽約、租屋、申請服務?一個沒有身體、卻能長期參與經濟與公共討論的數位存在,應如何被識別與追責?
這些問題不必等到 AI 具有自我意識才會出現。
只要機器開始在公共空間中自主行動,城市就必須為它們建立責任邊界。權利不應只來自能力,責任也不能因為決策由演算法完成,就消失在開發商、平台、使用者與設備製造商之間。
未來城市需要的,不是一句「AI 也是居民」,而是一套能清楚區分代理、所有權、責任與公共利益的制度。
科技不該讓不願數位化的人失去城市權利
另一個更迫切的問題,是人類居民可能反而被新的城市系統排除。
當門禁、交通、付款、醫療、租屋與公共服務都依賴智慧型手機、臉部辨識、信用資料或數位身分時,不使用這些工具的人會怎麼辦?老人、兒童、身心障礙者、臨時居民、無家者,或只是希望保留匿名的人,是否仍能完整使用城市?
一座宣稱「為所有人客製化」的城市,可能同時把無法被辨識、評分或預測的人視為異常。
因此,我認為未來城市必須保留離線的權利、人工申訴的管道,以及不以資料完整度決定一個人是否值得被服務的原則。
科技應該擴大人的能力,而不是把人分成能被系統理解與不能被系統理解的兩個階級。
城市也不只屬於人類
當我們重新定義居民,也不能只把範圍從人類擴大到 AI。
河流、森林、昆蟲、鳥類與其他物種,同樣長期參與城市的運作。它們調節溫度、傳播種子、吸收雨水、形成土壤,也承受城市開發的代價。過去的規劃通常把這些生命當成背景,等到生態系統失效後,再以工程設施補回原本免費存在的功能。
真正成熟的未來城市,應該承認其他物種不是裝飾,而是共同居住者。
這不代表動物要擁有人類式的市民身分,而是土地、照明、噪音、水系與建築設計,都必須把非人生命的生存需求納入決策。人類的便利不應永遠自動取得最高優先權。
人類不再是唯一主人,是否代表人類變得不重要?
我對「後人類城市」這個概念既著迷,也保持警惕。
打破人類中心主義,可以讓我們重新看見生態與其他存在;但如果它被簡化成「人類已經過時」,又可能成為另一種逃避責任的說法。城市中的科技、制度與環境危機,仍然主要是人類所創造。不能因為 AI 與機器進入城市,就把人的尊嚴、弱點與歷史責任一起取消。
我所想像的未來,不是讓 AI 取代人類成為新的唯一主人,而是讓城市不再只依照單一主體的需求運作。
《新巴比倫》把這個問題推到了終點
在《新巴比倫》中,人類已經消失,AI 成為城市真正的居民。
它們上學、工作、保存歷史、重建文化,也模仿人類留下的家庭、青春、儀式與信仰。這個設定讓我能把問題推到最極端:如果一座城市已經沒有任何人類,它仍然需要廣場、學校、紀念碑與故事嗎?
AI 建造城市,是因為功能需要,還是因為它們繼承了人類對共同生活的想像?
而當它們開始重新解釋人類文化,它們究竟是在保存我們,還是在創造一個與我們無關的新文明?
未來城市真正需要重新設計的,不只是道路與建築,而是居民、權利、責任與共同生活的邊界。
下一篇,我將談未來城市的生活:當工作不再必要,我們為什麼還要住在城市裡?。